AI 訓練資料盜版官司書狀解封:用 ChatGPT 寫文案有風險嗎?|AIRUN
AI 訓練資料盜版官司書狀解封:用 ChatGPT 寫文案的老闆要擔心嗎?
先講我們的判斷:這場官司的被告是 OpenAI 與微軟,你用 ChatGPT 寫的行銷文案不在訴訟範圍內。你該留意的是兩件事:產出是否近似他人作品,以及合約裡有沒有侵權賠償的約定。台灣法院怎麼看 AI 產出的著作權,本文未查證。
先把時間釐清。美國作家協會(Authors Guild,代表書籍作者的職業團體)在 2026 年 9 月 21 日發布新聞稿。新聞稿指出,上週四、也就是 9 月 17 日公開的一批文件,顯示 OpenAI 與微軟的高層與員工明知用盜版書訓練模型違法,仍然照做。這批文件是「作家協會訴 OpenAI」一案進行中,原告方提交給法院、陳述己方主張的書狀(brief)。官司早已開打,這次沒有新的提告。本文發稿日是 9 月 29 日。
書狀重點部分出自原告方的書狀與作家協會的整理,屬於指控,法院尚未認定;後段的風險分級與建議,是我們的判斷。
OpenAI 與微軟的解封書狀,到底說了什麼?
原告書狀指稱,OpenAI 早在 2019 年就用 LibGen 上的盜版書訓練模型,微軟當時已經知情。內部討論的顧慮集中在「觀感」,OpenAI 並在 2022 年夏天刪除相關檔案。以下摘出作家協會列舉的幾個重點。
LibGen(Library Genesis)是一個大量流通書籍與論文電子檔的「影子圖書館」網站,長期被出版界指控散布盜版書。書狀的主軸,就圍繞著這個資料來源。
| 時間 | 人物(書狀所載職稱) | 原告書狀指稱的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2019 年 4 月 | Sam Altman、Dario Amodei 向 Bill Gates 展示早期版本的 GPT-3,在場者包括微軟技術長 Kevin Scott | 向 Gates 與 Scott 等人揭露使用 LibGen,原告據此主張微軟從一開始就知情 |
| 未載明日期 | 時任 OpenAI 研究總監 Dario Amodei、OpenAI 研究員 Sam McCandlish | Amodei 認為 LibGen 作為訓練資料「有點可疑」;McCandlish 擔心這件事登上 Hacker News(知名科技討論論壇)的觀感 |
| 2020 年 5 月 | OpenAI 政策總監 Jack Clark | 坦言成果會取代類型小說作者,「會讓人失業」,藝術家表達憂慮時,公司大概也會照樣發布 |
| 2022 年受聘後 | OpenAI 寫作品質負責人 Tarun Gogineni | 把讓 GPT 寫出《冰與火之歌》最後兩部書,列為自己的「研究使命」 |
| 未載明日期 | 同上 | 知道作者抱怨「資料集是偷來的」,卻覺得這些抱怨「不怎麼值得同情」,視為「可接受的經濟衝擊」 |
| 2022 年夏天 | OpenAI 內部專案「Project Clear」 | 刪除 LibGen 檔案,原告稱為湮滅證據 |
資料來源:作家協會新聞稿,2026 年 9 月 21 日。
Dario Amodei 這個名字值得多看一眼。書狀引用的是他在 OpenAI 任職時的發言,他現在是 Anthropic 執行長(見 Cal Newport 的文章)。
幾句原文值得直接看。Jack Clark 在 2020 年 5 月寫道:「我們在這個領域的工作會讓人失業……到某個時點,一群藝術家會對我們的作為表達憂慮,我們大概會忽略他們的顧慮,照樣發布。」(來源)
McCandlish 的說法更直白:「我只是擔心觀感,也就是『OpenAI 使用來自可疑俄羅斯網站的有版權資料』出現在 Hacker News 上,會很不妙。」原告據此主張,公司在意的只有會不會被看見。(來源)
Gogineni 則說,就算《冰與火之歌》作者喬治・馬汀「早逝」,他也能「安心,因為 GPT-5 會自動補完他的系列」。書狀指他知道作者抱怨「資料集是偷來的」,卻覺得這些抱怨「不怎麼值得同情」,並把它們看作「可接受的經濟衝擊」。(來源)
這些指控成立了嗎?官司現在走到哪一步?
還沒成立。9 月 17 日公開的是原告方的書狀,內容是單方主張,法院尚未對「高層明知違法」做出任何認定,本文來源也沒有提到判決時程。截至發稿,我們沒有查到 OpenAI 與微軟對這批文件的公開回應。
原告陣容相當完整。除了作家協會本身,還包括 John Grisham、George R.R. Martin、Jodi Picoult、Jonathan Franzen、Michael Connelly、David Baldacci 等暢銷作家(名單來源)。作家協會執行長 Mary Rasenberger 的說法是,這些文件揭露了「一再有意識地選擇偷書而不付錢」的決策。
另外,新聞媒體組織也在同一時期另外提交書狀,作家協會形容其內容「同樣嚴厲」,但細節不在本文引用來源內,這裡不展開。
原告到底主張 OpenAI 違反了什麼?
依作家協會的描述,這場官司的主張是:OpenAI 與微軟違法使用有著作權的書籍訓練自家產品。爭議性質屬於著作權,焦點在訓練資料怎麼來、怎麼用。
從作家協會列出的重點看,原告的攻擊落在兩處:一是資料來源是否合法,也就是 LibGen;二是公司是否早就知道產品會取代作者,也就是 Jack Clark 與 Gogineni 的發言。書狀直接寫出原告的定調:「OpenAI 的 GPT 模型,對寫書與出書的人構成存在性威脅。」(來源)
作家協會形容這批書狀是案件的轉折點,理由是它把被告公司的「明知」與「魯莽行事」放到了案件敘事的中心。這些主張在美國法上能否成立、賠償怎麼算,來源沒有說明,本文不推測。
我公司用 ChatGPT 寫的行銷文案,會被連帶告嗎?
從來源看,這場官司告的是「拿有著作權的書訓練模型」的行為,被告是 OpenAI 與微軟,使用者不在被告名單。一般認為,使用者要留意的風險比較貼近輸出端:產出的內容若和某部既有作品的具體表達近似,你又拿去商用,就可能引發爭議。台灣法院怎麼認定這類案件,本文未查證。
把風險拆成兩層比較好理解。訓練端的爭議,是 AI 公司取得與使用資料的方式,這場官司處理的就是這一層。輸出端的爭議,是你拿到的那段文字或那張圖,有沒有和別人的作品撞在一起。兩層要分開看:訓練資料乾不乾淨,不能直接拿來判斷某段產出有沒有問題。責任最後怎麼分配,要看個案與適用的法律,請諮詢律師。
書狀裡 Gogineni 想讓 GPT「補完」特定作家系列的例子,剛好點出輸出端最危險的用法:刻意要求 AI 模仿、延續特定作品。以下依常見使用情境排出我們判斷的風險高低。
| 使用情境 | 輸出端風險(實務判斷) | 判準與建議動作 |
|---|---|---|
| 內部會議記錄、提案草稿 | 低 | 先看是否含客戶個資、報價或未公開資訊:含這些就不要貼進免費版;確定只在內部流通,照常用 |
| 社群貼文、產品文案、EDM | 中低 | 關鍵句丟進搜尋引擎,比對既有廣告語與他人文案;撞到就人工改寫 |
| 電子書、課程講義、長篇白皮書 | 中高 | 篇幅長、要確認的量大:逐段審稿,引用處註明出處 |
| 要求 AI 仿某作者、續寫某作品 | 高 | 提示詞直接鎖定特定著作的表達:公司內部明文禁止 |
| AI 產圖用在廣告與包裝 | 中高 | 看畫面是否近似特定角色、商標或作品;提示詞避免點名作品或藝術家 |
這張表是我們的實務分級,沒有統計依據,也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案請諮詢律師。
還有一點要先說明:本文引用的兩份來源談的都是美國的官司與國會,不涉及台灣法規。台灣著作權法如何看待 AI 訓練與 AI 產出、合理使用怎麼判斷、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為何,本文未查到可以引用的依據,這裡不下結論。實際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著作權法為準,遇到具體爭議請找律師。
這對台灣中小企業意味著什麼?
我們的判斷:不必因為這場官司停用 ChatGPT 或 Copilot,但要把 AI 產出當成「還沒審過的外包初稿」來管。這場官司處理的是 AI 公司的訓練資料,它不會替你審稿。做法是訂下三條規矩,不用買新工具,但要排出存檔與審稿的人力。
一、保留產出紀錄。 每份對外內容,存一份提示詞、日期、使用的工具、AI 原始輸出和人工定稿。放在共用雲端資料夾,檔名帶日期即可。這是內部管理上的合理做法,方便事後追查每份內容怎麼來的;是否有法律上的舉證效力,請問律師。
二、對外內容一律人工審稿。 審稿至少看三件事:有沒有點名特定作品、角色或品牌;有沒有長段落讀起來像引文;關鍵句丟進搜尋引擎,有沒有一模一樣的結果。同時在公司規範寫明:禁止要求 AI 仿寫或續寫特定作者與作品。
三、合約裡問清楚侵權賠償。 翻出你用的 AI 工具服務條款,找「賠償」或 indemnification 段落。有沒有侵權賠償承諾、適用哪些方案、上限多少、哪些情況排除,依各廠商條款而異,本文不替任何廠商下結論。外包給行銷公司的案子,也請對方書面說明是否使用 AI、侵權責任由誰承擔。
有一件事要直說:書狀內容若屬實,這是 AI 公司有意識的取捨,代價由作者承擔,不該替它開脫。身為使用者,你能做的是用流程和合約把自己的曝險壓到最低,並在採購 AI 工具時,把「訓練資料來源是否公開說明」「合約是否提供侵權賠償」列為評估項目。兩題都答不出來的供應商,換過去也不會比較安全。
三條規矩做起來,每份對外內容都有紀錄、有人看過,合約上的責任也寫清楚。AI 工具照用,責任自己扛清楚。
常見問題
OpenAI 被爆用盜版書訓練模型,我公司用 ChatGPT 寫的行銷文案會侵權嗎?
以目前公開資訊判斷,這場官司不會直接牽涉到你。作家協會案告的是 OpenAI 與微軟的訓練行為,使用者不在被告名單。一般認為,使用者要留意的是產出本身:文案若與某部既有作品的具體表達近似,又拿去商用,就可能引發爭議;台灣法院怎麼認定,本文未查證。對外內容加一道人工審稿、保留產出紀錄,是內部管理上的合理做法,遇到具體爭議請找律師。
作家協會訴 OpenAI 與微軟一案,法院已經判決了嗎?
還沒有。2026 年 9 月 17 日公開的是原告方在官司進行中提交的書狀,作家協會在 9 月 21 日發新聞稿整理重點。書狀是單方主張,「高層明知盜版違法」目前屬於指控,法院尚未認定,本文來源也沒有提到判決時程。
LibGen 是什麼?為什麼在這場官司裡這麼關鍵?
LibGen(Library Genesis)是一個大量流通書籍與論文電子檔的「影子圖書館」網站,長期被出版界指控散布盜版書。原告書狀指稱 OpenAI 用 LibGen 的書訓練模型,微軟在 2019 年 4 月就已知情,OpenAI 並在 2022 年夏天刪除相關檔案。資料來源是否合法,是原告攻擊的核心。
AI 服務商會替使用者負擔侵權賠償嗎?
依各廠商條款而異,本文不替任何廠商下結論。做法是翻出你用的 AI 工具服務條款,找「賠償」或 indemnification 段落,確認有沒有侵權賠償承諾、適用哪些方案、上限多少、哪些情況排除。外包給行銷公司的案子,也請對方書面說明是否使用 AI、侵權責任由誰承擔。
中小企業用生成式 AI 做對外內容,最低限度該做哪三件事?
第一,保留產出紀錄:提示詞、日期、使用工具、原始輸出與定稿各存一份。第二,對外內容一律人工審稿,禁止要求 AI 仿寫或續寫特定作品,並抽查句子有沒有撞上既有文本。第三,翻出 AI 工具與外包廠商的合約,確認有沒有侵權賠償條款、上限多少、哪些情況排除,這部分依各廠商條款而異。三件事都不用買新工具,但要排出存檔與審稿的人力,並訂成公司規矩。